| 广东省严打三大商业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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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12 09:56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广东召开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对该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当前,建设工程领域里的“串标围标”、政府采购中的“明招暗定”、药品生产流通中的“虚高定价”和“回扣”等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要通过治理商业贿赂,努力解决这些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广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各级主管(监管)部门从二季度开始,组织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二是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查办大要案,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要准确运用法律政策,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三是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和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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