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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立法保证粮食安全
2009-06-05 12:02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全国第一部关于“米袋子”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将于7月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粮食经营者的资格条件,明确了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同时明确确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粮食安全保障责任,一旦出现粮价异常波动或者粮食抢购风潮,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受到处分。广东是全国最大的粮食主销区,自给率不足40%,每年从省外购入粮食约2400万吨。该条例的实施,将为广东省粮食供应的稳定提供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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