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穗特字﹝2020﹞6号
各有关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对属于限制出口管理的货物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为做好无纸化后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的撤销、核销工作,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建立出口许可证使用定期报告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月报告出口许可证报关情况
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每个月出口许可证领取和报关情况,配额领取数量和报关情况,填写《2020年出口许可证每月报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报告期暂定一年。
二、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自2020年2月起,每月7日前报送上一个月的出口许可证报关情况。可通过邮件、传真、寄送等方式报商务部驻广州特办。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韩,联系电话:020-26082506
传真:020-26082515,电子邮件:gztb@mofcom.gov.cn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国际9层
邮编:510055
有关企业在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的申请、撤销和核销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请随时反馈我办。
附件:《2020年出口许可证每月报关情况统计表》
商务部驻广州特办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