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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广东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本省对外投资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

    一、稳步提升,特点突出

    截止2014年6月底,广东省核准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近6000家,中方协议投资额达200多亿美元,连续9年居全国各省市对外投资第一位。投资领域从单一的商品销售向贸易、生产、研发、资源开发、服务、工程等全方位发展,涌现出一批跨国经营取得实效的大型本土跨国公司,2013年以来广东省对外投资势头更劲。广东省的对外投资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近十年来,广东省境外直接投资年核准企业数量从2003年的不足百家增长到2012年的近千家,中方协议和实际投资额从几亿美元增至几十亿美元,2010年-2012年连续3年增幅超过40%。

    (二)投资遍布全球,香港最为集中。

    广东省对外直接投资遍布全球133个国家(地区),亚洲是该省企业投资流向最为集中的区域,其次是拉丁美洲、欧洲、北美洲和非洲。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投资集中在香港。

    (三)投资行业多元化,商务服务业为主。

    广东省对外投资覆盖国民经济大部分行业类别,从资金量比重看,依次是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等。

    (四)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企业最活跃。

    近年,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广东省对外投资的重要增长点,涌现出了华为、中兴、美的、格力等一批大型跨国公司。从核准企业个数看,近两年超过90%以上的境外企业属于民营企业投资设立。从境内投资者注册类型看,境内投资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次是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展是主调,问题也存在。

    广东省近年“走出去”快速发展,企业跨国经营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走出去”总体规模仍然偏小。除了华为、中兴、美的等少数大型企业外,近9成为中小企业,全球化布局能力较弱,境外营销渠道和自有品牌建设不足。二是投资区域分布过于集中。无论从企业个数还是资金量看,香港都是广东省投资高度聚集的地区,占对全球投资的八成。三是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各类风险上升。部分发展中国家政权更迭、社会动乱增加了企业“走出去”的政治风险。国际保护主义盛行,一些国家加大外资审查力度,部分发展中国家政策不稳定,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风险上升。

    二、深化发展,五大难题

    广东省的对外投资是国家“走出去”战略的一个落脚点。因而要保证广东省对外投资强劲发展,与国家战略合拍,其基础在于国家政策的保障,体制机制的配合。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对外投资在以上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多头管理和重复审批制约投资商机。

    一个市级以下企业申报一个1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需要在区(县)、市、省等部门从下到上层层把关,在所有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外经贸部门办理核准至少需要1个月,发改部门核准又要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后,资本市场和行业供求往往已发生变化,对投资或并购产生不可预知的风险,可能直接导致企业丧失投资先机。

    (二)对外投资核准制限制企业自主决策。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企业对外投资不论所有制、不论资金来源、不论行业,实行“一刀切”的核准制政策。根据发改部门规定,办理核准还要求企业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资金中的50%,须使用自有资金购汇出境”,因此企业自主决策受到极大限制。

    (三)实行资本项目管制限制跨国资金流动。

    虽然近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改革和规范对外投资外汇管理的政策措施,但尚未真正放开资本项目管制,按现行规定,企业只能将注册资本金汇出境外,跨国运营中涉及的境内外资金流动受到较大限制。

    (四)不赋予个人主体资格导致违规投资。

    随着境内个人或其家庭资产不断扩大,在国内市场无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的时候,个人投资者必然将眼光瞄向国际市场。广东省毗邻港澳地区,国际经贸往来频繁,商机较多,尽管我国对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法规不完善,但由于利益驱使,本省居民个人早已走出去,以各种方式从事投资。还有相当部分民营企业通过截留货款和推迟结汇等方式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投资。

    (五)出入境管理制度不利于跨国经营。

    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办法,对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出国,一方面受出境次数和人数控制,无法保证项目前期考察、协议签署、境外经营等各项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出国审批层级多、时间过长、手续繁杂,有时会出现境外人员补充不及时,影响业务发展的问题。

    对于民营企业经核准到港澳设立企业后,难以循因公渠道办理人员驻港澳工作手续,普遍通过因私商务签注派出,存在违反港澳劳工法例的风险。

    三、积极应对,改革思路

    (一)改革广东省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设置。

    根据对外投资需求,按同一职责归口一个部门管理的改革思路,强化前期促进和后续监测职能相结合,归并对外投资管理权限,由多部门牵头管理改为归口一个部门管理,明确由广东省外经贸厅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唯一授权对外投资备案机关。

    (二)改革广东省对外投资项目审核制度。

    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争取开展省属权限内对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实行备案制或网上自动登记制试点。明确3亿美元以下对外投资项目无需到发改部门进行项目核准或备案,只需在省外经贸厅办理备案手续。

    (三)改革广东省对外投资业务主体结构。

    向国务院申请实施个人对外投资试点,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先紧后松、有序放开的原则,逐步扩大个人对外投资。

    四、纵观全局,政策建议

    (一)推动对外投资立法进程。

    尽早出台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对外投资管理条例》,推动对外投资便利化,强化对外投资保护。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畴、管理对象,加强对境外企业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明确投资主体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二)完善对外投资政策体系。

    一是对于个人和民营资本“走出去”投资,在规范境内个人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管理的基础上,率先实行资本项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二是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强化对企业对外投资的融资增信支持。三是简化对外投资所得税缴纳和抵免手续。四是加大政策性保险机构对对外投资的支持力度,扩大保险机构资本金,增加服务产品,以满足对外投资业务发展需要。

    (三)整合对外投资管理系统。

    建议商务部统一全国境外投资数据的发布口径,参考外商投资的发布口径,同步采用协议投资额和实际投资额数据进行发布,以客观全面反映我国的境外投资情况;

    (四)建立联合信息服务系统。

    首先整合对外投资核准(备案)、外汇汇出登记、年检、统计等业务数据资源,建立外经贸和外汇部门的对外投资跨部门联网监管系统。逐步联合海关、税务、外事、出入境、银行等部门,建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信息数据库,实现大数据时代的科学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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