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09年7月份供港活禽配额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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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4 15:54 文章来源:商务部广州特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商穗特月配禽(2009)6号
广东省外经贸厅、深圳市贸工局、海南省商务厅,中粮集团、江西食品、湖南粮油、湖北粮油、广西丰润进出口公司:
根据商务部供港鲜活商品配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香港市场情况及香港家禽协调小组建议,现将2009年7月份供港活禽配额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有关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 认真遵照执行,督促企业抓好质规,并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二次分配情况报我办。
商务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二○○九年六月四日
分配表-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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